住建部发布:3月1日起实施新《办公建筑设计标准》 |
2020-04-19 |
住建部发布新的《办公建筑设计标准》2020年3月1日起实施,重要变化如下:
1、在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绿建专篇,施工图注明绿建相关技术施工与运营要求
2、四层及四层以上或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2m的办公建筑应设电梯。
3、电梯的数量应通过计算确定。(提出原来按面积计算电梯数量的方法不合理,应满足在高峰期30分钟运送90%人员)
4、集中空调有吊顶的开放式办公室净高不应低于2.70m;
5、明确了男女厕所的数量计算模式(数量有所增加)
6、有对外服务功能的办公建筑设置哺乳室。
7、办公建筑当无法额定总人数时,可按其建筑面积9m²/人计算。
8、办公室应有自然采光,会议室宜有自然采光。
9、通信设施应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、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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